(1)在纪委、监察室部门领导的领导下,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、反腐败斗争和行政监察工作,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。
(2)根据领导的布置和要求,草拟工作计划、方案、总结、报告等重要文稿。
(3)受理学生的申诉、控告。参与信访件和案件的查处工作。
(4)参与基建(修缮)工程、大宗物资采购、设备仪器购置及管理、组织人事、财务、招生、考试、后勤等各类执法监察工作。
(5)参与党务、校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。
(6)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了解掌握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情况,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(7)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。
(8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